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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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天真一些

《新京报》将《民主的细节》评为年度图书(在此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我的朋友、我的电脑、我小时候养的猫、尚未毒死我的牙膏、尚未袭击我的猪流感……),以下是被要求写的“获奖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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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身边有很多看透了世界的人。有一次一个朋友跟我说:我女儿长大了,决不能从政,政治太肮脏了,哪里都一样。虽然当时我们坐在闹哄哄的车里,非常不适宜谈论政治,我的严肃病还是犯了,我反驳道:政治到处可能都是肮脏的,但是一些地方比另一些地方更肮脏一些。

    后来我在别的地方看到一个更好的表述方式,那句话说的是:不要让“最好”成为“更好”的敌人。就是说,这个世界上也许没有完美的人性、完美的制度,完美的政治,但是完美的不存在,不应该是我们放弃追求“稍微美好一些”社会的理由。

    《民主的细节》是一本很家常的书,试图从具体的政治事件、甚至柴米油盐的角度来观察分析美国的当代政治——确切地说,分析政治本身——再确切一点说,分析什么样的公共生活更接近合理与正义。我在书的后记里写道,这本书其实在做一个很“笨”的工作:讲故事、讲常识、讲人物。这件事情如此之“笨”,以至于有读者可能对一个剑桥大学的老师没有戴上术语的墨镜、穿上晦涩理论的马靴出来讲话而失望,但我之所以愿意做这个很“笨”的工作,是因为我不介意“天真”——我还没有看透一切,并拒绝看透一切,事实上,谁想让我“看透一切”我就跟谁急。

    对这个世界有一天会成为人间天堂我不抱希望,但是我想,一个居民房子被推土机强拆的世界,和一个开发商必须跟某人谈判拆迁价的世界,还是略有不同的;一个婴儿喝奶粉不小心会得重病的世界,和一个食物标签上必须写明所有成分和卡路里的世界,也是略有不同的;一个高考分数线向本来就占有教育资源优势的大城市倾斜的世界,和一个照顾弱势群体上大学机会的世界,同样是不同的……那种无视所有这些不同而一屁股坐到“看透一切”的高度上挥斥方遒的态度,有些人称之为“智慧”,我称之为“傲慢”。

    世界如此之博大精深,我们短短一生真的能看透吗?再说看透了接下来干嘛呢?坐在云端捋着智慧的胡须等死?

    深入这个世界的细节,观察它的微妙,捕捉它的变化,在非黑即白之外看到所有那些丰富的过渡色彩,需要谦卑、耐心和好奇心。 有这么多人热衷于看透的“智慧”,不过是因为看透是逃避社会责任感的最好理由。你说我都看透了,自然也不用操任何心了。

    而对“肮脏”的政治家来说,民众的政治虚无主义则是他们最强大的堡垒:如果我无意于将自己清洗得更干净,至少我希望你相信干净是不可能的。

    以前曾有朋友跟我讨论,为什么很多出了国的人政治上也会很保守,他们难道不是见多识广了吗?我说,以前有个心理学家做过实验,一个人如果买了某个牌子的车,以后他就会更留心这个牌子车的广告,而对其它牌子的广告往往充耳不闻。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当一个人的头脑开始封闭时,他明明身处一个信息开放的世界里,但是他吸收知识的方式却是选择性的和片面的。在我的留学生涯中,身边有太多的中国人,身在美国,但是看不到美国,身在一个全新的制度中,但是看不到它的新意。大约因为在他们出国之前,头脑里已经安装了“某个牌子的车”了,出了国以后,也只留心这个牌子车的广告,而对其它牌子视而不见。我想说的是,我们当中,有太多年纪轻轻就已对世界全然失去好奇心的人,他们的头脑里充满了感叹号,但是没有了问号。

    那么我希望《民主的细节》所达到的效果,就是在更多人的脑子里种上更多的问号。希望有一些人,越多越好的人,看完了这本书,从先前“看透的智慧”中倒退下来,退回天真,退回好奇,退回困惑。这本书并不指望也不可能告诉读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如果一个读者在读了此书之后感到糊涂和困惑,那么他应该恭喜自己恢复了困惑的能力,因为他又回到了一个丰富的世界,在琳琅满目的“汽车”之间,又有了选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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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可能

《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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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竟然也是这样过来的。这是我看了电影《白丝带》之后最强烈的感受。

    我是说,他们的文化也曾如此压抑、如此阴暗、如此令人窒息。他们,德国人,传说中有着自由传统的西方。这个电影简直就是《大红灯笼高高挂》,就是 《孔雀》,就是《青红》。重要的不是情节,是氛围,是一口无限幽深的暗井里快乐的不可能性。

    你能想象那样一个世界吗?一个初生的婴儿,无比娇嫩,无比纯洁,但是从他降生第一天起,你就知道他此生是不可能快乐的,他所降临的那个世界是不可能给他快乐的,事实上它所降临的世界是与快乐为敌的。如此与快乐为敌,它举着一只苍蝇拍,四处虎视眈眈地寻找快乐,一旦发现,就将它们一拍子打死。

    在《白丝带》里,牧师就是这样手举苍蝇拍的人:他的孩子们在外面玩得回家晚了,一顿暴打;儿子马丁手淫被他发现了,从此睡觉要把他的双手绑在床架上;孩子们课间休息时打打闹闹,被他一顿呵斥……出于对孩子们以及对上帝的热爱,他在孩子们的内心世界里精心养育着一头叫做罪恶感的野兽,以至于有一天,马丁冒险穿越一条高空独木桥,在被质问为什么他要这样做时,他说:“我想给上帝一次杀死我的机会”。

    真的,在1913年的这个德国村庄,谁是快乐呢?农夫一家生活在贫困线上,被庄园主解雇之后,他上吊死去;管家战战兢兢活在庄园主的庇护之下,可以为主人儿子口哨的丢失而毒打自己的儿子;接生婆为了讨医生的欢心而做牛做马,但是医生对她说:你让我感到恶心;孩子们生活在大人任意打骂中,变成了村庄里秘密的“恐怖分子”。重要的不是痛苦,而是痛苦的必然性。每个人都在承受痛苦,然后将自己的痛苦在流水线中传递下去。村庄里的权力关系如此环环相扣、天衣无缝,几乎就像是一件科技产品,几乎就像是艺术。

    关键是压迫者并不比被压迫者过得更好。庄园主不断遭遇“阶级复仇”行动:孩子被打、房子被烧;欺辱妻子、情人和女儿的医生被陷害摔伤;牧师对儿女的“爱”并没有换来感恩,相反,他的宠物鸟被自己的女儿用剪刀戳死。作为秩序的维护者,这些村庄里的“当权者”要给权力机器上润滑游以免它生锈,给它站岗以免它被盗,给它交租金以免它被收走……他们的痛苦与他们所压迫的人的痛苦,具有几何上的对称性。

    令人惊恐的是,放眼向人类历史望去,与快乐为敌的历史几乎是我们全部的历史。东方也好,西方也好,大多数时候“祖祖辈辈”都在告诉孩子:不许贪玩、不许手淫、不许大声喧哗,不许这么想,不许那么说……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噩梦。就是说,历史上有那么多、那么多娇嫩、纯洁的婴儿,他们一批一批地降临到人世,一批一批地穿过权力机器的流水线,进去的是生命,出来的是……他们再也没有出来过。

    除了自由,我想不出通向快乐的任何道路。

    尽管有文化相对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传统文明爱好者……对现代化深恶痛绝,我想我之所以愿意做一个福山那样的、不那么酷的、不那么政治正确的、坚定的“现代化”拥护者,是因为我向往一个快乐的世界,而除了自由,我想不出通向快乐的任何道路。

    导演Heneke在一个访谈中说,他想通过这个电影表现“一切形式恐怖主义的后果”。我想他的意思是,一切权力关系的本质都是“恐怖主义”: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宗教的教条主义,性别上的压迫……而这些“恐怖主义”的后果,在那个村庄里,就是那些孩子的“阴谋破坏”活动:当一个人追求快乐的权利被剥夺时,别人的痛苦就成了他的快乐。

    但即使在这样一个村庄里,也还是有爱与诗意。影片有一幕最令人难忘:牧师的小儿子紧张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一只受伤的鸟,小声问爸爸可以不可以收养它,爸爸表示同意了之后, 在这个几乎完全没有笑容的电影里, 他眼睛一亮,展现出一个惊喜的笑容。即使是如此冷冰冰的世界,也不能消灭爱的细菌。我想人类是如此不善于快乐,简直不值得拯救,但对爱与被爱的渴望,也让这个物种的笨拙有了一个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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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让我消失

《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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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 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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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林昭的灵魂》

      

    今天终于看了听闻已久的《寻找林昭的灵魂》。虽然情节基本不出所料,还是被深深震动。关键是林绝不是因“误会”而被打成右派,那些假右派多年来哭哭啼啼说自己是被冤枉的其实我特爱党妈妈求求你党妈妈别抛弃我,而林昭自始至终说的却是,我就是不爱你你杀了我我也不爱你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瞧你那德性我凭什么爱你。

    我在想,这样的人,一个人与八亿人扳手劲,她的ego该有多么强大,简直是神灵附体。

    而且她的文采还那么好,在那个汉语被糟蹋殆尽的年代里,还在使用那么优美的、人类的语言。

    然后再想想那些红卫兵,那些当年凌辱迫害她的人,那些至今还逍遥法外的罪人,那些脚仍然浸泡在历史深深的血腥里手里却举着香槟互相恭喜发财的芸芸众生,那些肉虫子,真是恶心无比。

    先是同情她,然后觉得who am I?凭什么同情她?如此健康强大的灵魂,谁有资格同情她。

    很想搞到胡杰的email,给他写email致敬。虽然这个纪录片在技术上比较粗糙,但是那些技术上精湛的人都在忙些什么呢。

     看完电影回来读朋友的博客,惊闻以前的一个好友也成了崇毛者,有点吃惊,但又不真的吃惊。一切不从个体经历而从宏大概念的角度看世界的人都是潜在的崇毛者,而该同学向来是个宏大概念爱好者。崇毛与否本质上不是一个政治观的问题,而是一个认识世界的方法问题。有鼻子有眼会哭会笑会思考会喜悦会疼痛的只能是个人,放弃这种个体立场,将一个一个的个人所承受的痛苦看作_____(此处填入任何宏大概念)的代价,或者认为一个专制者给一个一个具体的人带来的痛苦可以因为他对_____(此处填入任何宏大概念)的承诺而被原谅甚至被崇敬,换言之将个人视为工具、视为手段,是一切极权主义思维的起源。

    今天的中国仍然是一个肉虫子的国度,林昭恐怕还是不能安息。没关系,他们有1万年,她有1万零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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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高度

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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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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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尽头

《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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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的尽头是同情心,马蒂奥和朱莉娅的尽头是尼古拉。

            《灿烂人生》里有一个镜头是这样的:防暴警察马蒂奥的同事鲁伊奇被左翼示威者打成了瘫痪,马蒂奥在哥哥尼古拉家悲愤地说起这事,尼古拉的妻子朱莉娅,一个激进左翼分子,当时就不干了。

            “太糟了,你站在错误的一方。”

            “你肯定?那什么是正确的?穷人的一方算是正确的吗?”

            “对。”

            “鲁伊奇比你更懂什么叫贫穷。他是个穷人,把他打成植物人的人却不是。我们在这里吃蛋糕,他却躺在医院里。”

            “我受够了你的垃圾言论!”

            尼古拉只好出来调和:“请你们都别说了!”朱莉娅转身弹琴去了,马蒂奥调侃道:“你老婆不错”。尼古拉笑道:“你俩相处的也不错”。“她是那种永远正确的类型吧”。“嗯,跟你类型一样”。于是两人会心地笑了。

            《灿烂人生》里有好几个类似的情形:一场充满火药味的争论,最后以温情脉脉的谈笑收场。尼古拉的父母争吵时是这样。妹妹的婚礼上,尼古拉被解雇的工人好友和银行家好友之间的对话是这样。尼古拉父女在争论一个腐败官员是否值得同情时也是这样。对此女儿是这样解释的:我太爱你了,我不会真的跟你闹翻。

            “我太爱你了,我不会真的跟你闹翻”,似乎道出了人世间喜剧和悲剧分叉的那个秘密。很多时候,你以为你的所作所为是出于爱,其实还是不够爱。另一些时候,你忙着轰轰烈烈地爱人类,却忘记了爱身边一个一个的人。

            马蒂奥和朱莉娅都未曾深入这个道理。他们都试图通过政治斗争的途径去改变身边的世界,结果发现政治斗争的前提是对真理的掌握,而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确切地掌握了真理。朱莉娅在60年代的左翼运动中越来越激进,抛家弃子投奔了一个恐怖组织,从事暗杀工作,最后沦为阶下囚,世界却没有因此变得更好一些。马蒂奥终其一生都在和丑恶的制度作斗争,从僵死的考官到野蛮的精神病院,从等级森严的军队到黑幕重重的警察局,但他被碰得头破血流,在一个新年之夜,他迎着窗外绽放的烟花从阳台上纵身跳下。

            而朱莉娅的丈夫、马蒂奥的哥哥尼古拉则不同。他温和而不消极,明辨是非但不急于求成。改造世界对他来说不是将一个制度连根拔起,而是从给予身边的人一点一滴的温暖开始。佐珍,片中那个被精神病院非法电击的女孩,最后不是被左翼朱莉娅或者警察马蒂奥拯救,而是在尼古拉几十年的照看下慢慢恢复。当佐珍完全将自己封闭起来时,他对她说:你每天来给我的植物浇水吧,它们需要你。

            如果说改造世界是一场龟兔赛跑的话,马蒂奥就是那个兔子,而尼古拉则是那个跑得慢却跑得远的乌龟。马蒂奥在不断的碰壁中也逐渐认识到这一点,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有那样的耐心啊,在与可爱的姑娘美瑞娜相识之时,他这样自我介绍:我叫尼古拉。

            也许为我们的行为守卫底线的,不是政治、不是宗教、不是法律,而是尼古拉的考官所说的“同情心”。读书读到文革时某派怎样毒打某派或者纳粹集中营里的暴行时,我总是惊骇不已,因为这全都是假真理的名义。若是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同情心的底线呢?一个政治、法律、宗教都无法突破的底线呢?也许人世的希望不在于发现真理,而在于追问一句,发现真理又如何。

            该电影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片中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美好,美好却不虚假。我想导演真是个善良的人,简直可以说是柔情似水。他让激进的朱莉娅弹得一手好钢琴,让暴躁的马蒂奥成为一个书迷,让美瑞娜在失去马蒂奥之后得到儿子,让尼古拉在女儿离开后重新得到爱情。他端详、雕刻、安抚每一个辗转反侧的灵魂,让你觉得世界可以变得更好,正在变得更好,还会变得更好——只要你象尼古拉的父亲所提醒的那样,不放弃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发掘他们的动人之处:“你要让朱莉娅弹琴,告诉她她有多美好,你要说,朱莉娅,为我演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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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跑什么跑

《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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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利先生26岁,他有个两岁的儿子和怀孕六个月的妻子。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但目前在超市里卖果皮刀。哈利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这是一个普通的郊外黄昏,他本来应该去爸妈家接儿子的,但是他突然希望明天早晨能够醒在一片白色沙滩上,于是他拐了一个弯,拐上了高速公路。哈利此刻很累,因为他在公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开了很久还是在美国东北无穷无尽的小镇上。时间是1959年,哈利先生的外号叫兔子。

    《兔子快跑》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第一本。该书的封背上这样介绍它的内容:“26岁的哈利被困在二流的生活当中,一个酗酒的妻子,一个到处是脏碗盘的房子,一个幼儿和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他从自己宾州的家里逃跑了。”

    当然兔子没能跑远。一个不甘平庸的男人试图从二流的生活中私奔,但是作为一场私奔,他缺少一个女主角,一个地图,一个敌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一种悲壮感……总之他缺少传说中的私奔所需要的一切构件。于是,在公路上狂奔了一夜之后,他回到了小镇。

    他没有回到妻子詹尼丝身边。路上他认识了妓女露丝,他跑去跟她同居了。在跟她同居几个月后,他又跑回了刚刚生产的妻子身边。跟妻子共处几天之后,他忍无可忍,又企图跑回露丝身边。在新生女儿意外死去之后,他又跑回了妻子身边。在女儿的葬礼之后,他又跑回了露丝身边。

    总之整个小说中兔子先生一直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跑来跑去。如果说《兔子快跑》展示了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的话,它就是: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这本书让我想起电影《好女孩》。女主角嘉斯丁和兔子一样,是个小镇上的售货员,她也和兔子一样风流,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但她的问题不是如何在道德和风流之间进行选择,甚至不是如何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进行选择,因为其实她并不爱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她的问题仅仅是如何用他人的爱来遮蔽自己的平庸。她的风流不是风流,是恐惧。也许任何人的风流都从来不是风流,是恐惧。在终于和年轻的男同事勾搭上之后,嘉斯丁叹息道:I’m finally a woman with a secret.

    我想之所以永远有这么多人在忙着得到爱失去爱抱怨爱唠叨爱,除了伟大的化学反应,还因为爱情是成本很小、“进入门槛”很低的戏剧。如果要以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来证明自己,所需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太多,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

    于是爱情成了庸人的避难所,于是爱情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被大量地生产出来。说到底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太难,改变别人更难,剩下的容易改变的只是自己和别人的关系。在一起,分手,和好,再分手,第三者,第四者……啊,枝繁叶茂的爱情,让一个可忽略可被替代可被抹去而不被察觉的存在,看上去几乎象是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没法喜欢上兔子先生。我不知道他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有什么可亲或者可爱的地方,甚至有什么值得被书写的地方。也许厄普代克先生看中的正是兔子先生的这种无力感。他在为26岁的兔子写完《兔子快跑》之后,还为36、46、56岁的兔子写下了《兔子回家》、《兔子发了》、《兔子安息》。据说很多人从兔子系列中看到了20世纪美国中产阶级的灵魂变迁史,但人在爱情中逃避自我的习性,似乎和20世纪、美国或中产阶级没什么必然关系。我看到的只是,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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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

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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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几十年前的细枝末节,金色阔条纹束发带,淡粉红薄呢旗袍,白帆布喇叭管长褂……她记得每一件衣服的颜色和布料,但是不记得那场轰轰烈烈的战争。

            那有什么奇怪呢,她是张爱玲。

            《小团圆》不好看,情节杂乱,语言急促。张爱玲写这个书,大约是想终老之前把这一生交待清楚,但是又缺乏交待的耐心。于是就像一个困极了的人,急着上床睡觉,把衣服匆匆褪在床边胡乱堆成一团。

            缺乏耐心又实属自然。隔着大半生和千山万水,去回顾那个女人的小心动和更小的心碎,哪里是自己的前半生,简直是自己的前生,简直是别人的前生,简直是霸王别姬小乔初嫁孟姜女哭长城。

            大家看《小团圆》都是冲着盛九莉与邵之雍的爱情而去的,我当然也是。但是在很多人眼里的悲剧,在我眼里却是个喜剧。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将爱情过渡到柴米油盐的生活所以可喜可贺,而是,看来看去,觉得基本可以确定:第一,她是真心爱过他的;第二,他也是真心爱过她的——就算是他在真心地爱着另外的她、她、她时,他也是同时真心地爱着她的;第三,他对她的爱以及她对他的爱,是建立在“懂得”的基础上的;第四,他们都是有内容因而值得被“懂得”的人。有了这四条,一个人就已经很幸运了。这样大的宇宙,这样漫长的时光隧道,造物主让两个人这样相遇,他们真的已经是万幸了。

            如果他能只爱她并且厮守终生,也许更好,但也未必。和“金色的永生”比,短短一生算什么呢?如果我们不用斤来衡量芭蕾舞、用米来描述莫扎特,又怎能用一生、半生、九又三分之一生来衡量爱的质地。

            相对于这本小说本身,我更好奇的是张爱玲写这本小说时的状态。张动手写这本书时已经55岁,后来搁置许久,再动手改时,已是73岁。对我来说,一个干瘪苍白、戴假发、穿一次性拖鞋、只吃罐头食品的老太太,坐在洛杉矶公寓的一堆纸箱子前,写40年代沦陷上海一个女孩细细密密的小心事,这个画面比这个女孩的小心事本身要有冲击力多了。

            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是,张爱玲晚年为什么不自杀?60年代末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后——各种来源的资料表明——张爱玲就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她昼伏夜出,家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有人来访不开门,访华访台机会一概拒绝。后来还染上了“恐虱症”,总觉得有虫子骚扰,隔三岔五搬家。有个狂热粉丝为了刺探她的生活,偷偷搬到她家对面作邻居,一个月只见她出门扔垃圾一次,而且在得知该邻居是个粉丝之后,张爱玲立刻搬家离开。

            那么,从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她每天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公寓里,都在做什么呢?一个幽灵在四面白墙之间飘来飘去,瞪着时间一点一点驻空自己。张爱玲的作品里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几乎毫无涉及,那么,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真的,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对于别人来说这也许不是一个问题,但她是张爱玲。她曾经那么热衷于表达,她还那么骄傲,而无动于衷被死亡的纤绳一点一点拽上岸,又是多么不骄傲的一个状态。

            好在她还有回忆。张爱玲10岁时在期盼爱,20岁时在书写爱,40岁时在放弃爱,60岁时在整理爱 ……短短三、五年的爱情,这样细水长流地被思量、被咀嚼,被雕刻,好比写一本书,前言花去20年,后序花去50年,最厚重的却仍是青春那三五年。也许晚年张爱玲不需要生活,就是因为她曾经拥有的不可超越,与其用力不从心的文字去冲淡曾经的光芒,不如用沉默来守护它。从这个角度来说,张爱玲晚年的少产和她早期的多产一样是因为骄傲。

            这个说法当然令人伤感。如果人生只是弹指一挥间,那青春是什么呢?能发生的已经发生,不能发生的将永远不会发生。青春多么短暂,青春多么漫长。它是梦中的一个抚摸,你醒在它的温暖里,却不知其去向。据说张爱玲临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她把自己收拾干净,还穿上了红旗袍,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也许因为她曾经拥有过“金色的永生”,才能死得如此安详。如此安详,合上书,真的觉得结局其实是个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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