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This place makes me wonder.

Archive for the '旅游' Category

亲自回到巴黎

   

    在写完“回到巴黎”之后,我和“真爱”恩华同学就私奔到了巴黎。

    巴黎还真是巴黎。建筑古典优雅,塞纳河风清云淡(是塞纳河吧……),阳光灿烂,广场祥和,照相机往哪一举都是“风景”。的确适合全世界人民辞去工作、六亲不认、偷渡扒车,到此地来晒太阳、喝咖啡、选一座大桥的桥头与恋人弯腰45度角接吻。

    巴黎也不过是巴黎。见到卢浮宫里的“蒙娜丽莎”并没有心跳加速,仰望艾菲尔铁塔时心潮始终没有澎湃,找到梵高故居时没能够潸然泪下,参观完各地城堡窃喜地想:“幸亏我们没有生在41世纪,不然不得不参观的城堡还得多一倍”,继而对41世纪的人民倍感同情。

    旅行的意义在于你能够用眼见为实的方式得知生活不在别处、地球上没有别处、别处的别处就是此处。

    当然旅行的意义还在于能够见到一个老朋友你们还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坐在床头啃花生米。

    链接里是我在巴黎拍的街景。附有近照哦,其中一张在高空324米哦。

http://www.flickr.com/photos/drunkpiano/sets/72157616634490468/

47 comments

世相

1. 韩剧

 

奶奶知道我学历高,但是对哥大剑桥之类一概不知。她对高学历表达敬意的方式是这样的:“世上是不是就没有你不认识的字了?”

 

奶奶还爱看韩剧,《可爱的你》。每天晚上10点,中央八台,奶奶和姑姑,两个老太太,一个80多,一个60多,端端正正坐那等《可爱的你》。

 

虽然她根本听不懂普通话。

 

2. 水晶珠链

 

每次回家,我妈总是能发掘出一些新的爱好。去年是给所有的衣服贴上小亮片,今年是穿珠子,就是把批发市场上买来的水晶珠子一个一个穿成项链或者手镯。目前我家奶奶、姑姑、我、舅母、姨、表妹、朋友……都带着她制作的首饰,但还是戴不完她穿的那些珠子。为了解决水晶首饰首饰供大于求的问题,我妈决定戴两串项链,两个手镯。目前我妈妈经常带着两根闪闪发亮的项链、两个闪闪发亮的手镯,走在街上像个UFO

 

当然与此同时她也就发展出了另一个爱好,就是每次逛商场,都要跑到首饰柜台,观察那些水晶首饰的价钱,然后象捞了一笔一样惊呼:看,他们一串卖这么这么钱,我穿一串,才花那么那么点钱,看见吗?看见了吧!

 

我妈还是我认识的最理直气壮地将逛街当作劳动的女人。

 

3. 体重计

 

回国前,我一直致力于减肥活动。每天大量暴走、跳芙蓉式舞蹈,吃以毫克计的食物,曾经取得过两周减掉7斤的个人最好成绩。每天看到体重计上的数字一点点往下降,我欢欣鼓舞喜极而泣,迅速将体重计提拔为“我最喜爱的家居用品”,回国的时候甚至把它像一个宠物一样装进了包里。

 

回国之后,第一天我只吃5成饱。第二天吃6成饱。第三天吃7成饱。第四天吃8成饱……今天是第30天。

 

我再也没有把我亲爱的体重计拿出来过。

 

4. 谁说跟你没关系之一

 

去某电脑城某店铺修电脑。店里四个员工,年轻女孩在看韩剧,年轻男孩在打游戏,中年男子在看乒乓球赛(某倒霉的韩国球员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输给我国球员),另一男同学在接待我。

 

该男同学见我盯着乒乓球赛屏幕,问:“你有票吗?奥运?”

 

“我看过一场网球赛。”

 

该男同学眼睛锃亮,估计在等我也问他有没有票,但我迟迟没有发问,于是他大声说:“我也有票!”

 

不等我回话,突然消失在店铺后面的仓库里。过一会儿重新出现,我以为他把我要的电脑电池拿了过来,结果他“哗”抽出一张纸片,“看,这是我的奥运票,24号,排球赛,决赛!”

 

我如他所愿地赞叹道“真的?!”

 

男同学得意地摇头晃脑,眼睛笑成一条缝,“那是!222324……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了!”

 

奥运这个早已伤痕累累的词汇还能激起如此单纯的快乐,我想它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吧。对于有些人来说它意味着太监的春梦,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它仍然能带来小时候巷口做爆米花的老头儿在孩子们当中激起的快乐,我想它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吧。

 

注一:不能理解为什么总有友邦国家搞乒乓球队,冲上去当炮灰,何必呢,人生苦短的。

 

注二:终于见到了仰慕已久的费德勒帅哥,我长期积蓄的倾慕之情在这一刻骤然爆发了,满场象瑞士人那样大喊:“Roger,加油!Roger,加油!”看来我并不像自己原先认为的那样缺乏当众尖叫的能力,只是以前碰见的偶像都还不够偶而已。

 

5. 谁说跟你没关系之二

 

摘自某同学的谈话:

 

“我们那,农村里的,结婚的时候没打结婚证,因为女方家里不同意,拿不出家里的户口,所以打不了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没有准生证。这个男的,不知道什么事,又得罪了村里的领导,结果那个女的怀第二胎的时候,8个月,生生给拉去打掉了孩子。女的精神受刺激,跑了。那个男的,不服啊,告,上访了好几年,没办法解决。气啊,给中央写信,说我这个问题不解决,我要去炸奥运会!这下不得了,公安局来抓他来了,劳教,一年。审他的时候他说了,我那是吓吓人的,哪敢真炸啊?我们一把手说了,谁知道他真的假的,万一是真的呢?抓,劳教,一年。”

 

6. 脑白金

 

“送礼就送脑白金”的广告竟然还在。“黄金搭档送爷爷,黄金搭档送奶奶……”每年回国,这个广告都会阴魂不散地出现在电视屏幕上,而且象上了保险一样,一定会在出现在你最喜爱的电视剧播出空档里。它那么猝不及防,又那么无处不在,坚韧不拔地挑战着全国人民的神经。这事让我对脑白金的勇气的佩服几乎到达了对它的内容的厌恶一样的高度,这事就像20年后我们发现芙蓉姐姐依然活跃在网络舞台上一样令人称奇。

 

我对中国民主化时机的理解是:当脑白金的销售量不能再支撑它轰炸无辜的电视观众时。

 

7.电视剧

 

果然,象去年以及去年的去年一样,电视上有一个台在放金庸剧,两个台在放帝王剧,三个台在放古装经典剧,四个台在现代言情剧。

 

我很怀疑我们家电视坏了,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每年打开它都是同一套电视节目。

 

由于奥运转播,我最爱看的杀人放火偷情的社会新闻今年难得看到,看来我只能投奔各地晚报的中缝版了。

 

8. 大街之一

 

大街上的某个角落里,看到的一条标语:“改造城市就是毁灭共和国!”

 

另一行字被覆盖了,不大清楚,后面几个字是“……防止911事件在中国的重演!”

 

9. 大街之二

 

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突然听见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怒吼:“你拉不拉?!拉不拉?!”

 

一个小女孩在一边哇哇哭,大约4岁,戴个大眼镜,扎两个小辫,地上一张报纸。估计是小女孩突然想拉屎,爸爸让她在报纸上拉,她见街上人多不肯拉。

 

中年男子继续吼道:“拉不拉?!拉不拉?!脱了!把裤子脱了!”

 

小女孩继续大哭,手把在裤腰上,想脱,又想往上拽,看着爸爸,往后退,又不知道该退到哪里。

 

男子猛地一脚朝女孩踢过去。

 

小女孩哭得更伤心了,头发眼泪鼻涕糊做一团黏在脸上,把裤子脱到屁股的一半,满大街的人看着她的半个屁股。

 

小孩子的优点就是善于遗忘,小孩子的缺点就是总会把屁股上的疼痛悄悄转化成长大以后的阴暗。

 

10. 幸福

 

在北京,在石家庄,在宁波,大街上都能看到街头巷尾,一群一群人,有的光着膀子,有的穿着睡衣,摇着蒲扇,坐在小椅子上。

 

也许国外有一百条比中国幸福的理由,但中国至少有一条比外国幸福的理由,就是每到夏天的黄昏,人们就经常莫名其妙地聚在街头。如果等不及黄昏,烈日高照的下午也行。他们坐在街头谈论奥运金牌以及邻居的女儿小红在深圳是不是做了妓女,在桥头下棋,在马路边上跳秧歌,在公园里唱戏,喝啤酒买羊肉串,他们有时候什么也不干,就是坐在一起而已。

 

关键词是莫名其妙。

 

不需要打电话预约,甚至不需要任何真情实意。

 

大约这就是传说中的“社区感”。

 

幸福其实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简单很多,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不把所有复杂的不幸都给探索经历一遍,不把所有该摔的跤都摔一遍,不把所有的山都给爬一遍,我们就没法相信其实山脚下的那块巴掌大的树荫下就有幸福。这话虽然听起来那么周国平但它的确是我的肺腑之言。

 

也可能只是我其实没什么出息并且坚持把自己的没出息上升到理论高度而已。

 

11. 婚纱照

 

“脖子向前伸一点,脸侧一点,眼睛看着自己的肩膀,深情一点,羞涩一点,寻找那种初恋的感觉……对对对,很好!”

 

公园里,一个浓妆艳抹、大汗淋漓的高龄女青年在众散步游人的围观下深情脉脉地注视着自己被蚊子咬出若干包的肩膀并狠狠地再次提醒自己回家一定要google一下蚊子追咬和血型的关系。

 

我对婚纱照的理解是:如果一个人连这么恶俗的事情都做得出来,那她就真的没有做人底线了,那她就可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行贿受贿偷税漏税抢银行买脑白金无恶不作了。

 

2008年的夏天,我赠予了自己这种自由。

 

5,155 comments

毛里求斯

 1.

毛里求斯比我想象的破。

去之前查了wikipedia,说毛里求斯人均GDP一万多美元,是非洲人均GDP最高的。结果一下飞机,路经的村庄、城镇,一概都是中国乡镇级城镇的模样(蚊米说是中国乡镇“20年前的样子,大约因为他们浙江农村比较富裕)。要知道,中国人均GDP3000美元左右,所以毛里求斯看上去应该比中国富三倍的样子,结果感觉却是穷三倍的样子。就是首都路易港,看上去也勉强就中国一个穷省地级市的模样。

结论就是:人均GDP这个数字所含信息量真少。

不过,毛里求斯有一个特点,就是凡是旅游区域,比如酒店,植物园,港口的shopping center,都非常宽敞明亮洁净,但凡是非旅游景点,普通城镇和村庄,都给人以破破烂烂的感觉。这一点最明显的就是酒店,酒店都圈起自己的private beach,里面优雅宁静,风景如画,但是10分钟车距之外的村庄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这一点让人有点别扭,好的地盘和设施都给外国人了,自己的地盘反而破破烂烂,让人想起两个字:租借。

2.

毛里求斯比我想象的大。

我想象中一个弹丸之岛,用脚都可以丈量完。结果一下飞机去酒店就坐了一个多小时车,比JFK机场离纽约市中心还远。远处的风景都是苍苍莽莽的山脉,甚至给人一种“延绵不绝”的感觉。

当然毕竟还是小地方。开车路经一个城市(名字忘了),司机自豪地说:“这是毛里求斯的第二大城市”,他话音刚落,我们就已经开出那个城市了。

还有一个司机带我们环岛周游,说是要带我们去看一个“big big temple”,到那一看,就一小庙,所有的菩萨加起来还不到十个。该司机还带我们去参观一个“big big waterfall”,结果就两条小水流,瘦瘦地挂那,非常营养不良的样子。我觉得该司机真应该去中国转转,这样他就能看到“big big everything”啦。

3.

虽然毛里求斯是个非洲岛国,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南亚岛国,人种基本都是印度裔。去之前看wikipedia说那里以印裔为主,但也有不少华人、白人和黑人,所以觉得应该看到五颜六色的人种,结果基本只看到印裔。便是在路易港的中国城,也很少看到华人。

顺便说一句,路易港的中国城是我见过的最破败最诡异的中国城。奇怪的是,与世界各地中国城充满了餐馆、卖菜卖肉的铺子不同,路易港的中国城充满了五金店。五金硬件摆得脏乱无序、密密麻麻,店主人一般都坐在其间发呆。孔子亿万的后人里,有那么几个坐在一个非洲岛国的五金店里打发一生,这事想想真“百年孤独”。

当地人讲“creoles”,似乎是法语的一个分支。此岛被英法都殖民过,所以官方语言是英语,对外国人使用最多的口语是法语(基本上人们看到我们是外国人,首先会用法语“试”我们,不行再试英语),加上各自的“籍贯语”(印度语,中文,乌尔都语等等),就是说,在毛里求斯,就是个文盲,一般也会讲3-4国语言。所以,如果您想让自己的孩子免受学外语之苦,请到毛里求斯来生养孩子吧。

毛里求斯人当然也为此颇自豪,“我们可以去世界各地找工作”。但他们似乎也无意去“世界各地”。我问司机,“你们的年轻人很多去欧洲留学吗?”他说:“欧洲太贵了……而且,我们毛里求斯的教育质量和欧洲差不多”。

嗯,爱国主义是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感。

4.

虽然比较破,比较小,但这一趟还是很值的,因为见到了“传说中的大海”。

海,我当然见过。在北戴河,海南,大连,香港,纽约,波士顿,上海,我都见过大海,但都不是“传说中的大海”。“传说中的大海”应该是寂静地地蓝,热带地蓝,海明威式地蓝,令老人回忆起童年令孩童回忆起前世地蓝。

之所以提到海明威是因为他曾说过一句令毛里求斯各任旅游局长欣喜若狂的话。他说:上帝先创造了毛里求斯,然后创造了天堂,天堂是毛里求斯的复制品。我想海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看到的,和我在沙滩上看到的,肯定是同一片蓝。当然海老师n年前说这话的时候,这个小岛还没有那么多酒店、城镇、汽车、公路、电灯电话,所以可以想象当时的它更原生态更粗旷更狂野也就是更天堂。

因为是当地的冬天,所以海景肯定还没有饱满到它的极致,但也不是没有好处。人少,安静,气温适宜,不宜下水嬉戏,适合坐在沙滩上晒太阳,which,正是我期待的。

所以基本上去的这一周,除了外出的两天和偶尔打球打牌扔freesbie,我们就是坐在沙滩椅上看书,发呆,睡觉,听海浪,晒太阳。

啊,我一年358天忧国忧民,另外7天坐在世界尽头发呆。

5.

这一条是写给那些有可能去毛里求斯玩的人看的。

我并不是一个主张“奢侈旅游”的人,但是去毛里求斯玩,住一个比较好的酒店还是挺重要的,主要是它们一般都有private beachPrivate beach 的好处:有比较好的海景;酒店一般有成套的海边消闲设施(躺椅和防晒亭,各种大船小船,各种球类及场地),所以两手空空地去都可以,不用操任何心;人相对少,不用争夺资源。

话又说回来,把风景都给“私有化”了,这事从伦理上来说令我隐隐有些不安。客观地说,“风景”只是资源之一,而任何资源的享用都跟消费能力也就是社会阶层有关,所以从道理上来说我似乎不应该感到内疚,但把这么美的风景圈起来,供“一小撮人”欣赏,总觉得有点罪过。

当然好在毛里求斯“天生丽质”,一些public beach也不错。

住酒店也不是没有坏处。酒店都地处偏远海边,周围方圆几十里,除了大海和农田什么都没有,就是说,每一个酒店都像一个鸟笼子,把游人给“困”在了里面。对于想了解当地风土人情的人来说,这一点极不方便。当然也可以打车离开酒店,但是出租车司机都会带你去另一些旅游景点(比如big big templebig big waterfall),对于我这样喜欢在大街小巷任意漫步、打听鸡蛋价格和观赏电线杆文学的人来说,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有一点比较奇怪,虽然这是一个岛国,但似乎没有多少海鲜。我们住的酒店三餐都没有什么海鲜供应(这与我在大连和北戴河的经验完全相反),外出吃饭花钱买的话,比一般的非岛国还要贵,而且味道很一般。于是我们天天缩在酒店里吃烤鱼肉牛肉(听上去不错,但是很难吃)和面pasta,要么就是那种典型的老外式蔬菜salad。偶尔有煮的白菜木耳(当地似乎产木耳),那就是我俩的福音了。有一回蚊米午休赖床不肯起来吃饭,我大喊一句:“白菜都给人吃完了!”只见他立刻噌地爬起来,朝着餐厅飞奔而去了。

6.

 

给我爸妈电话。

 

“我在毛里求斯玩!”

 

我妈:“毛里求斯?你可要注意安全啊!”

 

我爸:“毛里求斯?一种布料吧?记得给我买几尺毛里求斯啊!”

 

7.

 

回来之后上网看新闻,yahoo头条新闻竟然是“UK Workers Urged To Sleep On The Job”云云。

 

嗯,看来我一走,世界就太平了。

 

 

-----

 这个网站好像上载照片特别麻烦,我就不在这里贴照片了,可以去这里观赏我拍摄的毛里求斯风光。

 

 

 

76 comments

苏格兰

我能想到的最不浪漫的事,就是跑到一个陌生地方站在一个自己不了解也无心了解的巨大建筑物前咔嚓咔嚓地拍照并把它称之为旅游。当然,以下几件事情会使它显得更不浪漫也就是更像旅游:一,你的照相技术很差;二,你在被照相的一刹那难以自控地伸出手比划出一个V字型;三,镜头里面涌动着无数人头你要费上很大的劲才能使自己的那颗成为最大的一颗;四,你身后竟然不是一个建筑物,而是一个花坛。
上周我去苏格兰“旅游”了。
这次旅行的意义在于:一,摆脱一场意义正在递减的辩论;二,下次某人提及某地时,可以说“噢,我去过那里!但跟没去过一样”;三,暂时脱离孤寡老人的生活住6人一间的青年旅舍重新温习了一下人间烟火;四,因为住在6人一间的青年旅舍而为地球节约了少量的能源。
目前还没有感受到“体会异国风土人情”这样的重大意义,因为实在不知道在巨大建筑物面前照相如何帮助体会异国风土人情。
实际上我常常觉得旅行爱好者往往是因为无力发掘自己的生活才奋力去发掘别人的生活但结果被发掘的还是苍白的自己,的过程。
好吧,说说苏格兰。看图说话,从城市说起:
爱丁堡,苏格兰的首都,爱丁堡是我去过的建筑上最美的城市:

爱丁堡城堡的一面墙,也有正门的照片,人头涌动,不贴也罢。不过正门一侧有一个Wallace的雕塑,也就是《勇敢的心》里面那个哥们。

街边的一对母子:

一家漫画书店:

格拉斯哥(苏格兰的最大城市)的一座房子:

格拉斯哥大学,亚当斯密同学的母校。苏格兰虽然小、人口不多、荒凉,却出过很多重要思想家和科学家,亚当斯密、休谟、瓦特、密尔(爸爸那位)等等。18世纪的“苏格兰启蒙运动”是英美经验主义、科学精神的重要起源地。总之,一个弹丸之地,对人类文明的贡献非常稀里哗啦。

街上一个弹钢琴的人,可惜不能把音乐也给照下来。

一个北方小镇,fort william,特别冷,还苍凉:

镇上小书店的窗户:

一个老房子:

一个更老的房子:

也有清新可爱的角落:

一个叫urguhart的城堡,据说曾关押过某个著名国王(名字给忘了):

据说是英国最北的城市 Inverness:

再来点自然风光,苏格兰高地,北方的北方,荒凉,极冷:

尼斯湖边,木有怪兽:

雨中的某湖(名字忘了):

雾蒙蒙的天气:

一个寂寞的小孩:

一只寂寞的鸟:

一个寂寞的屁股:

苏格兰的天气非常诡异,一天之内可以变幻无穷。阴:

晴:

雨:

雪:

晴天最宜人,再来两张晴天:

小镇上的一个居民家墙上,每朵花都在使劲开放,这事多么叫人感动:

苏格兰旗帜,虽然合并300多年了,苏格兰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独立意识。我问司机:Are you British? 他答:No, I’m Scottish. 这件事情说明,三百年后牛博上的人民群众还可能在继续争吵西臧问题。三百年啊,人类多么无趣。

报告闹同学,我还没有堕落成“摄影爱好者”。就是多数时候闲极无聊,为了避免打出更无聊的V字手势而对风景下了毒手。

Comments are off for this post

内有自恋慎入

(蚊米摄,Riverside Park)

Comments are off for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