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四月, 2010
小说佳作共赏
潘维:“中国模式是出色的利益平衡形式”
这是一部关于主体思想的感人小说,唯一的美中不足是缺少插图。如果配上下面这张插图,就更能凸显中国模式不但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上做出伟大的新贡献,而且在死亡问题上也不断冲破思想的枷锁,本着“责任本位”的意识锐意创新,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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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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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吉尔吉斯斯坦人民又一次走上了街头,振臂高呼要求当权者下台。5年前他们就是这样把前总统阿卡耶夫赶下台的,并迎来了新总统巴基耶夫。5年后的今天,他们决定用同样的方式把巴基耶夫给赶下台去。
5年前的那场运动,史称“郁金香革命”。今天,当媒体上开始用“第二次郁金香革命”这个字眼来形容当下吉尔吉斯的街头政治时,我,终于“审革命疲劳”了。
此前我们已经听说太多的“革命”:乌克兰的橙色革命、格鲁吉亚的玫瑰革命、塞尔维亚的推土机革命、伊朗的绿色革命、缅甸的袈裟革命、黎巴嫩的雪松革命……当初它们发生时,曾经令当地民众——也令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社会——欢欣鼓舞,因为这些“颜色革命”被看作这些国家向民主化飞跃的进步。几年过去,当乌克兰的橙色革命英雄尤先科今年2月以低于5%的支持率灰溜溜地被选下台去、当格鲁吉亚的玫瑰革命领袖萨卡什维利在一次次的民众抗议中难以喘息、当吉尔吉斯郁金香革命胜利者巴基耶夫被反对派民众追逃得下落不明,“颜色革命”这个词已失去昔日的光辉。事实上,各大媒体上都充满了这样的判断:颜色革命失败了。无论郁金香色还是玫瑰色,如今都变成了灰色。
也许比颜色革命是否失败了这个问题更值得追问的是:在这些国家,真的发生过所谓的“革命”吗?革命,顾名思义,意味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等国,2003年以来的政治却往往是换汤不换药而已。拿吉尔吉斯来说,虽然操控选举、纵容腐败的阿卡耶夫被赶跑了,但事实证明,后来者巴基耶夫比阿卡耶夫还要阿卡耶夫:09年的选举他照样操控选举、他的亲朋好友 被封官加爵、05年以来吉尔吉斯已有4个政治家被暗杀,国际透明度组织的腐败排名上,吉尔吉斯的腐败指数从04年2.2退步到了09年1.9。乌克兰的情况稍好,它至少保存了“公正选举”这个橙色革命遗产——今年2月的乌克兰选举被国际社会普遍视为公正选举,但是橙色队伍内部的分裂延误了改革时机,乌克兰的政治腐败、钱权交易并未根本改善。
Freedom House的民主指数则对颜色“革命”是否真的发生过作出了最直接的说明:从03到07年,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的民主指数分别从4.83、4.71、5.67变成了4.68、4.25、5.68。也就是说,革了半天命,香槟也开了,喉咙也喊哑了,这些国家的民主程度基本没有变化。
有变化才怪。
颜色革命的基本特点是:在一场大选中,现任执政者选举舞弊,反对派动员民众抗议示威,最后推翻选举结果,把执政者赶下台去。可以看出,这种革命着眼点是扫除选举舞弊,正是因此,学者麦克弗尔称之为“选举革命”。“选举革命”之所以无力一夜之间扭转政治乾坤,是因为选举只是民主制度这个庞大有机体中的一个部分,即使能够扫除选举舞弊,也只是为民主制度的改善提供了必要但绝不是充分条件,更何况很多选举革命甚至不能扫除选举舞弊本身。
我们知道,民主制度是一个复杂的政治机体,除了公正选举,还需要强大的公民社会、公正的司法机构、发达的政党体系、尊重规则的法治文化、有效的水平制衡、一定的经济基础等等,只有这一系列的要素同时运转,民主的齿轮才可能真正运转,民主才能成为一个连续过程而不是几年一次的“赶集”,而选举革命对“选举”这个要素的痴迷虽然必要的,却是不够的。有了相对公正的选举就指望民主制度变得完美无缺,就像一个人有正常血脂就指望自己无比健康一样——除了正常血脂,身体健康还需要正常血压、血糖、心肺功能、消化功能等等等等。
据说今年的乌克兰选举之前,乌克兰民众不但对这次选举、甚至对民主制度本身变得心灰意冷。“天下乌鸦一般黑,民主制度什么用都没有”,很多人纷纷表示。对于这种看法,我想说的是,认为一张面孔的改变,就可以一劳永逸地给我们带来幸福,这个想法本身是不是太幼稚了呢?民主制度并不是选民投下一张选票然后翘起二郎腿等待政治家给我们端茶倒水的“懒人”体制,而需要民众对政治经年累月地“巡逻”促成点滴改良及至水滴石穿。也许努力锻炼身体、健康饮食努力降血脂并没有什么错,人们只是需要更加持之以恒地锻炼身体和健康饮食,直到血压、血糖、心肺功能、消化功能等都达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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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
顺便:一个小朋友委托我宣传他和他的朋友们的“西南旱灾募捐救助”计划:
请大家自行判断其真实可信性,我个人的判断是这是一群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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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剑桥的家里,每天回家都能看到地上躺着几封慈善机构的捐款号召信。对此我早习以为常,不过前两个星期收到的一封邮件,则可以说是别具一格:它直接把两个折叠的大塑料口袋塞到了我家里,附信写道:请把你不要的、干净整洁的衣服放到这些塑料口袋里,并在X月X日放到你家门口,我们届时会来领取,并捐给XX机构转卖……慈善做得如此周到,让它真正成为举手之劳,正中我这种懒人的下怀。于是我把一批早已淘汰又不知该往哪里送的衣服装了满满一口袋,在指定日期放到门口,晚上回来一看,果然被拉走了。
正如市场经济体系中缺少的往往不是资本,而是引导这些这些资本流向合理项目的中间人,一个正常社会中缺少的往往不是人的善意,而是引导这些善意流向弱势群体的中间人。在经济体系中,那个给资本穿针引线的主角是金融机构,而在社会生活中,给人们的善意做中介的则是各种公益慈善机构。
剑桥小镇虽然只有10来万人口,其公益组织却可以说是密密麻麻。就我家附近一公里左右,我就见到过10来家慈善店铺,有帮助病人的Hospice shop,有致力扶贫的Oxfam,有保护流浪猫的Cats Protection,有帮助问题青少年的Aid of Romsey Mill,有援助精神病人的Mind……如果再去统计那些我没有路过过或者注意到的慈善店铺,简直可以说到了“三步一小个、五步一大个”的地步。乍一到剑桥时我还奇怪为什么这个小镇怎么这么多卖便宜货的旧货铺,慢慢地才知道它们都是慈善组织的筹款渠道之一。至于镇中心每天有人叫卖“Big Issue”的声音,所有熟悉剑桥的人恐怕都习以为常了——Big Issue是专门雇佣流浪汉来叫卖、帮助流浪汉的一份街头报纸。
从这些组织的密度来看,可以说凡是社会问题出现死角的地方,就有慈善的身影出现。但是慈善的兴盛,不是从天而降的,它需要一整套制度的土壤。比如,在英国注册一个慈善组织或其分部行政门槛很低,慈善委员会的网上信息显示,如果申请材料规范,一般批准注册一个慈善组织只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当然慈善委员会对慈善组织监管也很严格,不但要求它们定期提供财务报表,而且将其财务公之于众(包括网络公开),使其接受民众监督,若有任何民众举报,委员会都会对慈善组织进行调查。同时,政府本身不但注资几十亿英镑资助NGO发展,而且法律规定对慈善店铺必须至少免80%的税收,使得慈善事业的经济可行性大大增强。
相比之下,中国要筹办慈善组织,则困难重重。不但要向民政部注册,而且要找“挂靠单位”——而要找到一个“挂靠单位”,往往难于上青天;如果要成立筹款基金,还需要有非常高的启动资金(200万-800万);此外,“同一领域在同一行政区域不得重复设立社会团”、“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等法规明显阻碍NGO之间的良性竞争和扩展。正是因为这些制度障碍,中国的公益事业极不发达,即使现有的公益性组织,据专家估算百分之九十也是以“地下”或者商业机构的形式存在,这不仅使得其慈善筹款工作开展困难,而且也使得政府难以对其进行合理监管。中国人也许和英国人一样乐于助人,但是给中国人的善意穿针引线的组织资源却因为制度原因发育不良。
关心民主理念的人往往会为一个问题而争论不休:民众到底值不值得信任?有人认为民众不过是一群受情绪支配的乌合之众,有人则认为民众天然具有相互关爱理性协商的社区精神。其实,从民众既可能万众一心地在广场上高呼万万岁、也可能在一个10万人的小镇运转几十个慈善组织的记录来看,民众可能从来没有统一的“天性”,好的制度可能激励出人性最善良美好的一面,而坏的制度则可能暴露其最丑陋的一面。俾斯麦说“政治是一种可能性的艺术”,那么我们能敲开人性中哪种可能性,说到底还是取决于我们在缔造什么样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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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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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8岁的少年,“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心想航海探险。爸爸说:你知道吗?其实最幸福的生活就是中不溜秋的生活,底层日子苦,上层压力大,中不溜秋最幸福最安全,这个道理,你以后会明白的。少年不听,非要出海,一场航海事故之后,一个人漂到了一座孤岛,一搁浅就是28年。
《鲁宾逊漂流记》是我记忆中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小时候看得那叫一个入迷:一个人!孤岛!历险记!那天和一个朋友无意间聊起这本小说,突然想,咦,为什么不再读一遍呢?时过境迁,也许能读出一点新意?
果然,现在再读,觉得这岂止是一个历险故事,同时还是一本17世纪的政治经济学笔记。鲁宾逊出事那次出海是1659年,他离开那个加勒比海孤岛的时间是1687年,恰好是大英帝国开始冉冉升起,但还没有完全从西班牙、荷兰、法国等角逐者中脱颖而出的时期。
英国是如何从众殖民主义国家中脱颖而出一枝独秀的?这是另一本书《帝国》(Naill Ferguson)试图回答的问题。“说到底,那只是西北欧的一个偏僻小岛而已。”他的分析:英国人是比西班牙人更好的海盗;通过光荣革命搞定了荷兰——荷兰威廉亲王和英国女王玛丽1689年共同执掌英国,在他看来是一场英国和荷兰的资产重组;通过7年战争挤掉了法国——为什么能打败法国呢?因为英国比法国更早使用了现代金融制度,借钱打仗,打出了一片新天地。
这些都只是宏观分析,那么鲁宾逊,在荒岛上拓荒、种地、驯化野生动物、自制生产工具的鲁宾逊,与这一切有什么关系呢?
马克斯·韦伯比Naill Ferguson更直接地思考了这个问题。《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本质上是为已经被马克思搞得臭大街的“资本主义”四个字正名。在他看来,早期资本主义精神的动力不是——至少不仅仅是——贪婪、欺诈、剥削,而是吃苦耐劳、锐意进取、勤奋克己的精神,而这些品质,在韦伯看来,根植于新教伦理。
鲁宾逊就不断让我想起韦伯笔下的那个“资本主义新人”。在当代政治正确的话语体系中,殖民主义者的形象往往邪恶无比,早期殖民者开拓性的一面却往往被人忘记,但在17、18世纪,交通通讯、医疗、生产手段极不发达的情况下,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背井离乡地去荒蛮落后的加拿大、加勒比海、非洲谋生的,往往是一批最勤劳勇敢的人。鲁宾逊则是这批人中的典型,他刚流落到孤岛时一穷二白,随时可能饿死或病死,28年后,愣是靠着自己的双手,他盖了两座“房子”、造了两条船、圈养了一批山羊、种植了玉米地、还拥有了自己的葡萄园,其间的艰辛苦难可想而知。如果说一开始读者对鲁宾逊的厄运不免同情,到书的后半部,同情已慢慢变成敬意——确切地说,不仅仅是对他个人的敬意,而且是对人类这个物种的敬意。
有意思的是,鲁宾逊的“心路历程”也与韦伯笔下的资本主义新人契合。 在流落孤岛之前,他精神上是个浪荡子,但在一场几乎让他送命的高烧之中,他突然看到了上帝:“上帝为什么要拯救我呢?我何以回报他的用意?”在孤岛上待得越久,他的信仰就越虔诚,到最后信仰成了他生存的最强大动力。就这样,遭遇变成了召唤,被遗弃变成了被拯救,上帝给他关上一扇门,但也打开另一扇门。28年里,他在孤岛上创造的不仅是房子农田畜牧,而且是一座朝圣的庙宇。
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精神之所以在新教国家兴起,而不是传统的天主教国家或者东方国家,本质上因为新教伦理最早实现了“义与利”在话语体系上的统一:“传统主义”耻于言利,而只谋求暴利者热爱的是财富而不是创造本身,是新教伦理将勤勉奋进和创造财富结合到了一起,让“克己复利”成为通向天堂的一条道路。鲁宾逊在孤岛上待到第23年时,仍然没有任何可能离开的迹象,但那时他已经“完全不介意在岛上度过余生”,因为那时候他已经凭辛勤劳作开拓了一个荒岛,他觉得自己没有辜负上帝的美意,可以吹着口哨悠哉游哉地去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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