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五月, 2010
琥珀之城
来了快三年,还没有好好写过剑桥,正好《生活》约稿写“旅居生活”,就写了这篇。因为很快要离开了,也算是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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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一个朋友家的聚会上,我和一位英国老先生有过一场小辩论。
我说我完全不理解为什么要保留Mill Road上的那些老房子。“如果是保护国王学院、三一学院之类的地方,我完全可以理解,因为它们历史悠久建筑壮观,但是Mill Road一带的房子,说新不新,说老不老,低矮破旧,看上去象贫民窟一样,有什么保留价值呢?”
“我觉得保护历史遗产很重要,你们中国的建筑遗产破坏得太厉害了。”他说。
“但是历史遗产也要有选择地保留吧。中国人口城市化进程快,一个以前10万人的城市变成1000万人,如果不把一些老房子拆掉盖高楼,那990万人住到哪里去呢?剑桥房价也高,如果有选择的拆掉一些盖楼,可以缓解房价吧。”
“我主张保护建筑遗产,是主张保留一个活的历史,所以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建筑都应该保留,除了那些宏伟建筑,普通人生活过的房子、街道也值得保留,因为它们记录的是历史的另一个侧面……”
2.
“活的历史”,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形容剑桥给人的印象。
第一次到剑桥时,我的感觉是掉进了一个时间的琥珀。
世上有很多历史名城,但在我去过的历史名城中,没有哪个城市的历史感象剑桥这样“活生生”。大多数古城里,无非是有几个收门票的历史建筑,人们跟着旅行团从大巴上一拥而下,咔嚓咔嚓照一堆相,然后再一拥而上回到大巴一去不返。这个情境里的历史,象一头被阉割的野兽,完全没有脾气,默默地蹲在游人相片的背景里打盹,游人看不到这头困兽瞳孔里曾经辽阔的草原,它也懒得去理会这些游人东张西望却注定一无所获的眼神。
但是剑桥不同。15世纪盖的图书馆现在可能还有学生在里面看书,16世纪的餐厅还有厨师在里面懒洋洋地做羊角面包,一堆自行车若无其事地靠在17世纪的墙上,学生透过宿舍窗户看到的那颗树和18世纪的某个学生看到的一摸一样,而如果你在一个下雨的黄昏走在Trinity Lane的石板路上,会疑心迎面走过来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拜伦。
历史在这里如此稀松平常,你不需要用照相机去捕捉它。野兽就在它自己的草原上奔跑,而你,这无数代人中某一代中的某一个,不过是它奔跑中来不及看清并被远远甩在后面的一只昆虫而已。
3.
我对剑桥适应的速度有些让自己吃惊。07年来剑桥之前,我生活一个几乎和剑桥截然相反的城市——纽约。纽约人声鼎沸、应有尽有、像个巨大机器一样日夜轰鸣。在纽约的6、7年里,我挤人山人海的地铁,去迷宫一样庞大的卡内基艺术中心看演出,去摩肩接踵的第五大道买打折衣服,去餐馆林立的中国城吃广东海鲜——
然后我到了一个下午5点大多数咖啡馆就关门了、马路窄得刚够一辆车通过、一年365天大约有265天或阴或雨的小镇。
几乎没有觉得不适应呢。还是,连不适应都可以适应呢?
每次下雨,同事都会叹息:“Terrible weather!”我也叹息:“Terrible weather!”
现在我坦白,我其实非常喜爱雨天,觉得每次下雨都是一场免费音乐会。
有一次我很晚下班,走在深夜的街上,走到Hill’s road和Lensfield road交界处。雨中的大街几乎空无一人,但是无数红绿灯仍然在勤勉地交替闪烁,街角的教堂边上有一个雕塑,一个瘦长的少年,张开双臂,抬头仰望天空。我想我真热爱这深夜的大街啊,它和白天如此不同,好像一个成人变回了一个婴儿,好像一个密封的房子突然被风吹开了一扇门。
4.
也有始终无法适应的,就是漫长幽暗的冬天。
这里的冬天不算太冷,但由于纬度高,冬天天黑得早,最早的时候下午三点半左右天就开始变黑。对此英国人的解决办法是成群结伙地去“pub”喝酒。但是对于在这里无亲无故、又不喝酒的人,该怎么办呢?
没办法,熬。像16世纪的航海家熬过大西洋一样熬过冬天。
我的办公室有一个很大的窗户,对着一条小马路,小马路对面是一面维多利亚时代的红砖墙。夏天的时候,墙上阳光灿烂,叮咚作响,但从九月开始,太阳开始冬眠,缩回去的时间就越来越早。这样的灰暗的冬天,与其说让人抑郁,不如说让人心慌,仿佛下楼的时候,窄窄的楼道上出现一个老太太,她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慢慢往下挪,你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只能跟在后面抓耳挠腮。
难怪在剑桥期间,我读书听音乐看电影的热情史无前例地高涨。
没办法,一整个大西洋呢。
经常我家里同时打开着好几本书:厕所里一本政治哲学书,床头一本非洲政治书,客厅里一本《外交季刊》,餐桌上一本英国历史,门厅里一本建筑史……我无亲无故的生活基本上就是这样车水马龙起来的。我和自己的关系由此也从愤恨、厮打、打累了各自坐在角落里气喘吁吁走向了和解乃至同舟共济。
5.
我一个英国学生问我:你对英国的感受如何?和你想象的一样吗?
我说:一样啊,和我想象的一样缓慢、阴郁和沉闷。
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
当然也不完全是玩笑。
若干年后,等我回忆自己在剑桥的日子时,回忆到的很可能是这样一个画面:在一个幽暗的会议大厅里,50个穿着黑袍子的博士们,开着一个叫Governing Body Meeting的学院会议,大家七嘴八舌地热烈讨论一张名人捐赠的桌子该放在哪里,有的说图书馆,有的说餐厅,有的说校长办公室,而我坐在一旁昏昏欲睡。
真的,一张桌子的摆放位置,需要50个博士花上半个小时讨论吗?
我几乎都要因此反思过度民主的弊端了。
严肃地对待小事,是剑桥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地方之一。也许这是英国文化的特色,也许只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只剩下小事可讨论的结果。中国报纸的头条可能是本市领导又引进了一个几十亿元的工业项目,但是剑桥报纸上的头条,很可能只是当地的立委倡议把某条路上的坑坑洼洼填平。
这种认真对待小事的态度,也反映在教育上。比如,中国或美国任课老师大笔一挥可以决定学生成绩的情况,而剑桥大学改本科生的考卷实行双向匿名(学生不知道哪个老师改他的考卷,老师也不知道他改的是哪个学生考卷),而且每份考卷两个老师改,如果两个老师给分相差太大,还要引入第三个人做裁判。
作为一个老师,这样的规则是烦不胜烦的。作为一个学生,这样的规则则是可喜可贺的。
仔细想来,这样的较真精神,真的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条件吗? 一个学校的老师认真地对待学生,需要花费多少GDP呢?还是只需要一种“认真对待权利”的精神?每次看到有人用经济不发达来为很多中国人不排队、随地吐痰、不遵守交通规则来辩护时,我就想,人均GDP到底和随地吐痰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到底有他妈的什么关系呢?
6.
我问一个学生,你觉得英国文化的最大特色是什么?
他想了想,说,排队。
英国人对规则和秩序的尊重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剑桥由于马路窄,开车易堵,所以多数人市内交通靠自行车。就如何安全骑车的问题,有很多交通规则,比如要带头盔,晚上要开自行车前后灯,更不用说要老老实实等红绿灯了。我开始以为戴头盔这样的规定,也就是纸上写写而已,我自己反正是不会为了安全骑车而买头盔的。
但我惊奇地发现,早上去学校的路上,有一半左右的骑车者都真的戴头盔。我还惊奇地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装自行车灯并在晚上打开。有一回我的后车灯坏了,还被一个后面的人吼了一声。
我以前回家的路上,一个十字路口上有一个行人交通灯,还有一个汽车交通灯,绿灯亮时行人灯先亮,过5秒钟左右汽车绿灯亮。自行车属于模糊地带,可以跟着行人走,也可以跟着汽车走。我发现,总有一批骑自行车的人,无论如何要等着汽车绿灯亮了之后再过路口——尽管自行车道和行人道相互平行,根本不冲突,尽管交叉街道的红灯早就亮了,他们过马路是完全安全的。有一回我在行人绿灯亮了之后蹬车过去,又被后面一个人给吼了一声:“你这样骑车是不对的!”
我心想真是多管闲事,给你送北京去,你一辈子也别想过马路了。
当然同时也感慨,法治精神发源于这个国家,一点也不奇怪。
基本上要预测一个国家的民主质量,统计一下有多少人爱闯红灯可能是非常有效的变量。一个有很多国民不但不闯红灯、行人绿灯亮了还不够还非要等汽车绿灯亮才发动自行车的国家,对人类文明做出不成比例的巨大贡献,那是非常地不奇怪的。
7.
说到对文明的贡献,剑桥大学最突出的贡献恐怕就是它产出过的科学家了。牛顿,达尔文,被称为计算机之父的图林,发现DNA结构的Crick和Waston,写《时间简史》的霍金……以及很多我根本叫不上名字来的科学家们。
话说也是剑桥校友的李约瑟同学曾经提问: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呢?
我想这事难道很费解吗?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与北京的国子监成立时间大致相当。问题是各自都在教什么呢?中世纪剑桥大学的课程包括:逻辑学,几何,数学,法律,医学,修辞,音乐,当然也少不了神学。国子监呢?四书五经,四书五经,四书五经。你说,当全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在那摇头晃脑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把关于这个浩瀚世界的知识缩减为“人际关系学”时,人家从逻辑、从几何、从对客观世界的好奇心出发,抵达现代物理、天文、生物知识,有什么奇怪吗?如果牛顿出生在中国,20岁的他,冥思苦想为什么苹果往地上掉而不是往空中飞并把这个困惑告诉他人时,他爸爸会不会一巴掌扇过去,说:你吃饱了撑的是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还不赶紧讨个老婆去!
我以前在国内读研上课时,可怜的老师时不时被学生这样质问:老师你说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呢?能不能教点对我们找工作有帮助的东西?
我很想知道当年牛顿讲授重力原理和月亮轨迹时,是不是也有一帮这么讨厌的人在问:老师你说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呢?而如果有人这样问,牛顿会不会反问:难道仅仅满足我们的好奇心还不够吗?
8.
虽然剑桥对政治和人文领域的贡献不象科学领域那么璀璨,但也不乏重量级历史人物。话说一位叫罗素的老师,由于长期受到一位叫王小波的同学追捧而享誉中国,但罗素似乎并不是剑桥人文领域里最出色的。他的一个学生曾经在论文答辩会上拍着他的肩膀安慰说:“没关系,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看懂我的论文的”。那位同学名叫维特根斯坦,是个终生一惊一乍的drama queen。
另一位令罗素战战兢兢的剑桥校友是经济学家凯恩斯。罗素老师曾经这样评价凯恩斯,“每次我和他辩论的时候都胆战心惊,因为大多数时候和他辩论都是自取其辱。”
当然另一位老师又对凯恩斯不服,他既不是剑桥的老师也不是剑桥的学生,但是他任教的伦敦经济学院二战时撤到了剑桥,而他正好在此期间写了一本很牛的书叫《通向奴役之路》。为什么说这本书牛呢?它很大程度上是批评凯恩斯的,但凯恩斯对它这样评价:“无论道德上还是哲学上,我都对这本书完全赞同,不仅赞同,而且深受打动。”好吧,地球人都知道,那位老师名叫哈耶克。
往远里说还有更多的传奇。1805年,一位同学来剑桥上大学,但是他一点也不喜欢剑桥,觉得它是酒鬼和流氓出没之地。“我找到一个新朋友了,世上最可爱的朋友”,1807年他给朋友写信道,“一头驯化了的熊,我把它带到了这里。他们问我带它来干嘛,我说,要不给它一个教职吧。”这位猛男,名叫拜伦。
更大的猛男是1615年到这里来上学的。N年之后,他看当时的国王很不顺眼,便伙同其它议会成员把该国王送上了断头台。又过了N年,国王的儿子复辟了,又把该猛男的尸体从坟里挖了出来,头骨取下,插在一个竹竿上示众多年。后来几经周折,该头骨1960年被送回了剑桥大学,埋在Sidney Sussex学院。该猛男,众所周知,是改变英国历史的克伦威尔。
历史悠久,换个说法,就是八卦资源极大丰富。
9.
有一天我家网络坏了,就去学院餐厅上网。那时候早就过了晚饭时间,但是有两个吃完饭的女孩没走,一直在那聊天,主题是反恐战争和英国的穆斯林移民问题,两人越说越大声,一个多小时还没说完。我一边为不能清净上网而心烦意乱,一边又忍不住感慨:我在剑桥中餐馆吃饭时,从来没有听到过旁边的中国大学生如此激情洋溢地讨论公共事务,都是新世纪新青年,怎么会如此不同呢?
当然我也见过激情洋溢的中国学生。一个在这边读高中的中国女孩,报考我们学院。面试的时候,但见她反应如秦刚般敏捷,言语如姜瑜般犀利,“中国迅速地摆脱了经济危机,表现了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反华份子们根本不了解中国,中国有自己的文化,不能照搬西方的制度……”每年我还能读到很多这样的来自中国的本科硕士博士申请材料。他们有一套战无不胜的语言和逻辑体系,充满了信念,却丝毫没有困惑。
但是没有困惑的青春是多么荒凉啊。
教三年书下来,我发现最好的学生都有一个特点:充满好奇心。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不断地追问和反问你,更重要的是,不断地追问和反问自己。他们最开始跟你讨论问题,也许会从某个作者在某本书里说过什么开始,但最后总是慢慢地转向经验世界中的问题本身,以此来反思理论的合理性。
“我决定开始学印地语”,一个学生最近告诉我。
我吓了一跳,问:为什么呀?
“因为我以后想研究东印度公司,学印地语有帮助。”
“可是东印度公司的材料都是英文的吧。”
“印度方面应该也有印地语的材料。”
我得承认,一想到以后我回国了很可能再也碰不到了这种仅仅为了搞懂一个问题而去学一种相对生僻语言的学生,便感到颇有些难过。
10.
在这个琥珀之城,我最喜爱的,是它的墙。
各种各样的墙。有19世纪经典的红砖墙,有哥特式教堂阴森的大理石墙,有小碎石拼贴起来的小围墙……最不好看的是那种黄中带绿的砖墙,看着脏兮兮的;最好看的是17、18世纪左右翻修的一批学院外墙,大块石料,简洁硬朗,原来大约是米白色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演变为斑驳的古铜色。不单是颜色,还有光泽,质地,和被时间的小火慢慢炖出来的醇厚气息。
我在剑桥经历过的最动人一刻,是有一次开学术会议,开到一半溜出来散心的片刻。走廊一边是个大玻璃窗,窗户对着一个中古庭院,院子里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坪,在雨中晶莹透亮,雨声的背后是庭院一角的钢琴声。我趴在窗前,想, 这个弹琴的人,应该是一个14世纪的少女,穿白裙子,金色的头发,白血病人,还没得及爱过就已经死去。继而觉得时间也许从来就是静止的,旋转的只是我们这些从黑暗中来到黑暗中去的人。
去年是剑桥建校800周年。800年,在中国有宋元明清,在英国有帝国兴衰。其间无数帝王将相叱诧风云,无数战士血战沙场,无数文人奋笔疾书,如今他们都纷纷歇菜了,唯有这个小河边上的大学城依然生机盎然。他们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剑桥大学这个宴席吃了800年还是灯火通明。
800周年的纪念活动中,有一项是组织剑桥的800个师生给100年后的剑桥师生写信,我看到这个新闻时不免惊叹,好家伙,时间单位都是以百年记的。但转念一想,人家已经悠哉游哉地度过了800年,再折腾个800年也不稀奇。可惜没人让我给百年之后的剑桥学生写信,不然我会像金圣叹老先生那样务实,告知100年后某个懵懂无知的孩子:“豆腐干和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对了,Mill Road上那家韩国店的豆腐,比旁边那家广东店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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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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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英国大选给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三次电视辩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每个候选人都展示出对自己的、对方的政策细节的深入了解,“摆事实,讲道理”,几乎没有任何人身攻击,或者假大空的口号,或者引用经典诗句来煽情,就是把彼此的每一项政策——比如,金融改革政策,移民政策,收入税政策——拆开、打散、揉碎,仔仔细细检视,我觉得这是高度政治文明的表现。我看第三场辩论之前刚好看了一个关于塞拉利昂的电影“血钻”,在那个电影里,塞拉利昂各个政治派系解决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枪支,谁野蛮谁得势,平民在枪林弹雨的夹缝中求生存,你把这一幕和竞选辩论的一幕结合起来看,就会意识到人类学会用文明的方式解决冲突,是多么伟大的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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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次自由民主党领袖民意支持率飙升让很多人都觉得挺激动,甚至中国国内也在关注——在英国这种经典的两党轮流制国家,似乎终于有一股新的力量要出现了。可尽管人气急升,自民党看样子并没有获得多少实质性的好处,议席恐与以往持平,这除了是受制于选区划分因素和"简单多数票当选"制度,你觉得其中还有什么更深层的原因?
自民党并不是“一股新的力量”,它从80年代以来一直是英国非常重要的第三党。如果把它的前身自由党历史算进去,它就更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了。
自民党Nick Clegg支持率一度飙升,跟他的“反体制”姿态有关,这与民众对现有两党的不满相契合,加上Clegg形象年轻英俊,比较“抢镜头”。从最后的选举结果来看,自民党的投票支持率没有多少提高(比05年大选只提高了1%左右),议席则不升反降(降了5个),所以Clegg的风光有点昙花一现。的确,“赢者通吃”的选举制度的确会造成对第三党的歧视(23%的投票支持率却导致8.8%的席位),但另一方面,Clegg热的迅速降温也说明选民的成熟:如果一次电视辩论就可以改变很多民众的政治立场,那这些民众也太轻浮善变了,这是选举还是追星?所以最后Clegg没有因为一两次电视表现而成为黑马,我觉得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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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到对政治冷漠,为什么在民主制度成熟、社会福利完备、经济发达的欧洲国家,民众对于选举政治却普遍感到疲惫甚至厌倦?仅仅是因为社会太稳定、政治太稳定了,以至于很多选民觉得让谁上台都差不多吗?
发达欧洲国家里民众普遍厌倦、怀疑政治可能有三个原因:第一,这个政治体系的确出了问题,让民众愤怒。比如去年英国的议员报销案事件,虽然对于大多发展中国家来说,那点“腐败”简直不是腐败,但是对于习惯于清廉政治的英国民众来说,他们非常愤怒;第二,政治文明的发展到了一定程度,民众就“不需要”关心政治了——虽然各个政党表面上吵得热火朝天,但实际上它们的共性远远大于差异性,而且这种共性并不是什么“天下乌鸦一般黑”,它恰恰是基于各个政党对主流民意的遵从——谁也不可能去挑战“全民医疗保险”制度,谁也不可能说“银行体系不需要改革”,谁也不可能说“穆斯林通通滚出英国”——一个叫“英国民族党”的小党这样说了,结果就是它不但一个议席都拿不到,而且它走到哪就被嘘到哪。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治冷漠可能恰恰是政治信任的一个表现,因为民众知道政治家们“胡来”的可能性很小;第三,社会的发展会促进公民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由于这种批判精神,所以往往越是发达国家,民众越“满腹牢骚”——其实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往往是知识分子、中产阶级比真正的底层更“满腹牢骚”,道理是一样的:教育和财富培养个体的批判精神。从这个角度来说,对政治的厌倦和怀疑不一定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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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个政党候选人对我说,他很不满英国“政治高度媒体化、媒体高度政治化”的现状。的确,以这次选举来看,英国媒体前所未有地高度参与,特别是有影响力的纸媒,纷纷亮明自己支持的政党并公开鼓动读者支持,而且大多数站队到保守党一边,媒体的角色更多是在反映民意呢还是在引导民意?你怎么看媒体和政治之间所应该保持的合适关系?
我觉得这位候选人的批判有点奇怪。媒体不参与议政那它天天干什么?报道贝克汉姆又在哪里买了房子、温丝莱特在奥斯卡上穿了什么才是媒体的“正业”?媒体的职责就是把大选中最重大的议题从各个角度呈现出去,当然前提是媒体的多元性——比如《卫报》支持自民党,《泰晤士报》支持保守党。媒体今年支持保守党的多一些,但这是因为工党过去5年政绩不佳,以往媒体支持工党的还是很多的。媒体当然可以引导民意,只要它以有理有据的方式来表述。在我看到的英国媒体“表态”文章里,都绝不是什么“鼓动”民意,而是有详尽的论述论证来支持其“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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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你如何评价网络社交媒体对民主选举制度及政党政治的影响?
这个问题不是特别清楚。网络使政治动员变得便捷很多,似乎也仅此而已。另外,网络社交部落的主要群体是年轻人,而年轻人普遍倾向于“自由左翼”的政治立场,可能网络的普及对于“自由左翼”的政党(比如自民党)有点帮助,但这只是一个猜测。总的来说,我个人认为只有在一个信息封闭的社会里,网络的政治意义才会格外重大。在一个信息开放的社会里,互联网对政治的影响可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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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电视直播辩论让政治变得“肤浅化”吗?
怎么会。电视直播辩论给民众一个机会聆听不同政党的政纲,这是好事。有很多选民可能从来只看电视不读报纸、更不会去读政府报告什么的,那么电视辩论给了这些选民一个较深入了解政治议题、各党政策的机会,这怎么会让政治变得“肤浅化”呢?难道“深刻的”政治就是候选人躲在窗帘后面窃窃私语?你可以说电视直播给了候选人“忽悠”的机会,但别忘了,每个候选人的“忽悠”都会很快被旁边另外两个候选人无情揭穿,正是在不同候选人的“忽悠”与“反忽悠”交战中,民众得以了解各个政党每项政策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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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英国,据说有一半的选区自1970年代至今从未改变过获胜党派,而全英国650个选区中,只有150个是属于摇摆选区,其它都被视为某个党派的“安全席位”,这种情况很有趣。你怎么看英国政治的超稳定结构?英国的议会政治和选举制度是否已经过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英国的议会政治和选举制度出现深刻变革的可能性如何?
这种选举的“超稳定结构”应该是大多数发达民主国家共有的现象,而不是英国特色。美国的“摇摆州”也向来就是那么几个。只要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产业结构和人口分布没有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地区选民的政治倾向都应该有一定的历史传承性。比如,一个工业区,只要它不变成金融区,那它的利益所在显然是给工党而不是保守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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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你如何看简单多数票当选制与比例代表制的各自优劣?
所谓“简单多数票当选”就是“赢者通吃”,好处是容易产生一个具有绝对优势的执政党,而一个执政党具有绝对优势,有两个好处:1. 议会和内阁相对稳定,提高决策效率;2.明确责任归属——一个政策成功或失败,责任在谁显而易见,很难在不同党派间相互推诿。它的坏处也显而易见,它不利于小党存活,如果一个小党在全民中有10%的支持率,但反映到议会中,也许只有2%的席位。这也是英国自民党的处境:23%的民众投票,但只有8.8%的席位。这是因为虽然小党可能绝对支持者不少,但是如果它们均匀分布在不同选区,那么在每一个选区中它们都是少数,在“赢者通吃”选举制度中肯定吃亏。如果是在一个族群、阶级矛盾尖锐的地方,它不但不公平,甚至可能是危险的,因为它可能激化矛盾。那么比例代表制的优劣则刚好相反:更公平,但是可能效率低下,责任模糊。
英国选举制度改革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大。90年代末苏格兰设立独立议会时,就决定采用比例代表制——在一定程度上是缓解族群矛盾的一个方式。这次选举因为工党和保守党都没拿到绝对多数议席,所以都需要讨好自民党联合组阁,这正是自民党作为一个相对小党推动选举制度改革的时机:要约我共舞是吗?可以,但我的价码是“选举制度改革”。目前两大政党都在这方面松了口,但最后要实现改革,还有很多障碍和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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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保守党、工党和自由民主党身后的利益集团、三党的支持者群体及社会基础、政治献金来源近年来是否出现了一些有意思的变化?
各个政党的社会基础应该没有太大变动,你刚才的提问也说到了选举的“超稳定结构”:工业区(或前工业区)、依赖福利保障的人更支持工党;经济中上层、保守主义者(包括抵制移民潮的很多底层民众)更倾向于支持保守党;自由左翼和更具国际视野的人,倾向于支持自民党。
政治献金情况的变化是:传统来说,党员会费是政治最重要的收入,现在随着选举变贵,政党慢慢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捐款甚至贷款。英国和美国的竞选花费的规范不同:美国是限制每个捐款者的捐款数额(比如每个人在每次选举中给每个候选人只能最多捐2000美元),但不限制每个候选人的花费总额;英国是限制候选人的花销总额(比如政党对一个议会席位的竞选花销不得超过3万英镑),但不限制捐款人的捐款数额。各有利弊吧。但是总的来说,英国的竞选还是非常“便宜”的。比如05年竞选,各个政党总共花销不超过4200万英镑——要知道这是几十个政党、600多个议席竞选的全部花销,这和美国一个总统选举就能花上17亿美元的开支额(08年选举)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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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7年开始,整个欧洲政坛普遍右转,偏保守政党纷纷上台,你怎么看这种趋势?
“右转”很普遍吗?法国、意大利、匈牙利有点转,但也不是特别严重吧。德国是联合政府;西班牙是社会主义党执政;希腊说要削减公共开支,你看看民众的激烈反应;英国虽然是保守党赢得最多选票,但是别忘了工党和自民党的选票如果加起来要远远超过保守党,而工党和自民党都是左翼的。更重要的是,如前面说到的,欧洲的,至少是西欧的政党,左派还是右派共性远远大于差异,真正极端的右翼是没有什么市场的。“英国民族党”(一个赤裸裸的种族主义政党)不但一个议席都得不到,而且经常受到媒体和民众的“群殴”。所以我觉得欧洲政治的温和右转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一方面是经济危机和政府高赤字导致民众对“民主社会主义”产生不满,另一方面是大量移民潮引起欧洲人在经济上和文化认同上的焦虑感。我觉得这属于正常的温和的政治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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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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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年,正是英帝国如日中天之时。2月28号,印度加尔各答市政厅门前有一场示威,几千人包围了殖民政府,激愤地抗议:“那些人怎么可能成为公正的法官?!他们可能对异族作出公正的判决吗?绝不可能!这些人心中充满了仇恨,只渴望权力……”
不,这不是印度人在抗议英国殖民者,而是英国人在抗议本国总督。此前,新上任的英国总督Ripon决定进行一项改革,允许印度人在审判英国人的法庭中担任法官。对于习惯了种族特权的英国人来说,让印度人审判英国人,简直是奇耻大辱,于是有了这场“白人的叛乱”。
这是Niall Ferguson的《帝国》一书中的一个片段,在我看来也是最意味深长的一个片段。
Ferguson写的英帝国史是一部“修正主义”历史。在当代语言体系中,有些词汇会引起我们本能式的反感,比如种族隔离、纳粹、殖民主义。而Ferguson的《帝国》,则大约会使读者再看到“英国殖民主义”这个词时,激愤的程度略有降温。说他试图捍卫殖民主义当然不公平——这本书完全没有讳言英国1870年代对印度饥荒的漠然、1865年在牙买加Morant Bay对民众的镇压、1898年在苏丹Omdurman的残酷杀戮、1899年波尔战争中臭名昭著的集中营,但是他试图引领读者去思考那个我们也许从来没有思考过的“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英帝国不同于其它帝国的特点在于,每当英国人对他国实施暴行时,英国内部总有激烈的批评声响起。这是Ferguson对英帝国特点的总结。就是说,在英帝国的拓展中,英国商人获得了强加贸易给落后国家的“自由”,英国军队获得了暴力镇压土著的“自由”,但是英国政府从来没有因此剥夺民众批评这种“自由”的自由。在英帝国这个猛虎向世界扑去的时候,它从来没有试图杀死在自己耳旁嗡嗡作响的“苍蝇”,直到猛虎蜕变成了家猫,而苍蝇在嗡嗡声中变成了老鹰。
1780年代英国刚接管孟加拉地区,一场饥荒夺去了5百万人的生命。1788年英国总督Hasting受到审判就与此有关。写下著名的《法国大革命感言》的英国政治家伯克在审判中大声疾呼:“我以印度人民的名义弹劾他,因为他践踏了他们的权利,将他们的国家变成了废墟。”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国更是“英奸”倍出:著名“叛徒”潘恩就不用说了,辉哥党领袖Charles Fox 为表达对美军的同情,身着华盛顿爱国军的褐色和蓝色出现在议会里。另一个罔顾“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政治家Guy Carlton则说:“实在不能迫使他们承认我们是兄弟的话,认我们作表兄弟其实也行”。
1787年,商人Wedgwood开始批量制作一种徽章,白底上一个黑人,底下一行字:“难道我不是一个人和一个兄弟吗?”此时英国介入黑奴贩卖已一个世纪,但到18世纪末良知的声音已风起云涌,光曼彻斯特就有11000个人签署了废奴请愿书。在这样的“群众运动”面前,英国成了欧美第一个废除贩奴(1807年)和奴隶制本身(1833年)的国家。如果美国当年不闹独立,美国南部的黑奴其实可能早解放几十年,还省去一个南北战争。不仅如此,英国此后还派海军在非洲海岸巡逻,阻止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贩奴船只。
1899-1902年的波尔战争则永远改变了英国政治。为报复顽抗英国的南非波尔人,英军不但对其烧杀劫掠,而且使用了残酷的集中营制度,近2.8万个波尔人在集中营中死去。得知此事后,Hobhouse成立了“南非妇女儿童救济基金”,并迫使政府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刹住了集中营的惨状,而且在英国内部掀起了“反帝”的左翼政治浪潮,1906年自由党就是通过反帝纲领取得了对保守党的压倒性胜利。
可以说英帝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悖论:它挥舞着拳头打天下,但是在帝国的腹地却宽容对政府的自由批评。然而,言论自由是其它一切自由之母,当一个帝国欲称霸世界却无法割舍言论自由时,它实际就已经为自己的覆灭埋下了伏笔。英帝国的衰落也许有一百个原因,但是暴力和宽容、强制和自由之间的悖论肯定是这一百个原因之一。正是这种矛盾使其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是一个逻辑上自洽的帝国:你不可能一边宣扬天赋人权,一边心安理得地铐住黑人送到加勒比海的甘蔗地。我们知道,自由的性质类似于火苗,借助一点点风力,它就可能无边蔓延。从斯密到伯克,从Wedgwood到Hoshouse,这些煽风点火者的努力,让英帝国的一点点自由蔓延成了更多的自由、越来越多的自由及至势不可挡的自由。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英帝国是被打垮的,不如说是自我解构的。与罗马、蒙古、德意志、日本等帝国的“斩钉截铁”相比,英帝国从来就具有一种犹疑和散漫的气质——即使在英帝国顶峰期间,其国防开支也只是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5%,低于大多数普通共和国,更别说帝国。历史学家John Seeley曾这样描述英帝国的兴起:“我们似乎一不留神就征服了半个世界”。英帝国是不是“一不留神”就兴起了当然可以争论,但它肯定不是“一不留神”衰落的,当一个政权的话语构成对其行为的嘲讽,其权力的衰竭就隐藏在逻辑的断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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